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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新手發問

交友要留言給對方要如何操作 一定要加入vip才行嗎 發現有人在日記中寫上電子信箱可以嗎 違法嗎
交友版管理規則可以參考這裡http://tw.match.yahoo.com/tos/match_guideline.html根據第四項~~不得將個人或他人(包括法人、團體)的全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帳號、即時通訊帳號及連結等資料公布在交友內容中(包括個人檔案、日記、留言版、送禮訊息)

亦不得在交友檔案中公開向他人索取而來之個人資料。

所以原則上寫上e-mail address是違規的但系統不一定抓的那麼緊所以大家就得過且過囉反正被抓到或是檢舉頂多就是被強制關板等版主改善後就會放行了vip沒有對外留言或接收留言的限制(字數可達450字)非vip有對外留言100則的限制但沒有收取留言的限制(字數都有限制150字之內)如果雙方都是非vip就不能互相留言了
假如對方是vip

你就可以流言給他。

那假如對方不是vip

你就要是vip才可以流言給他。

會流電子信箱的應該都是沒有加入vip吧!

但....我覺得沒有違法

有的人會直接加人家的帳號聊天。

當然....要看個人。

像我就不喜歡流

因為....我跟你不熟

又聊不起來。

倒不如不流不聊。

*個人想法

如有冒犯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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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5101102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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